2.2 須訂有鼓勵學生交流與學習的措施及辦法。
2.2須訂有鼓勵學生交流與學習的措施及辦法。
有關鼓勵學生交流與學習,本系的具體措施有以下五項,分別是:一、實務專題製作及競賽,二、國內外企業實習,三、學術競賽,四、學程與證照,五、國際交流,六、校內外獎學金等。
一、實務專題製作及競賽
本校訂有「建國科技大學專題製作施行要點」(請參閱附錄2.2.1),每位學生必需修習實務專題製作為期三個學期(三上、三下、四上),為必修課程,專題製作由(3-6人組成一組)在修習專題製作期間,學生每週需與專題指導老師討論,其他時間學生與同學互動學習。進行方式是學生與指導老師約定指導時間﹙每週一小時﹚。此外爲了使專題內容與產業實務問題相聯結,指導老師也可以結合暑期校外實習的模式,藉由學生在校外實習的實例個案進行生管、品管、業務行銷、研發管理、製造管理、供應鏈管理、工作設計、工作改善、工作教導等議題,進行個案資料收集、分析與改善。其研究成果必須取得企業主管簽名認可,並可提供企業進行改善之參考。為讓同學互相觀摩學習及評分之需要,完成時將專題作品公開展示,並利用課餘由老師帶領學生參加校內外以及國際競賽。日間部96-101學年參加競賽學生參加競賽如下所示。
項目 |
96 |
97 |
98 |
99 |
100 |
101 |
產學合作案 |
13 |
19 |
23 |
6 |
12 |
8 |
產學合作案經費 |
688,400 |
2,865,940 |
1,304,350 |
471,500 |
1,657,350 |
642,000 |
國內外競賽 |
1 |
9 |
8 |
9 |
8 |
28 |
發表專利 |
0 |
1 |
6 |
0 |
9 |
4 |
發表論文 |
3 |
22 |
4 |
1 |
16 |
46 |
二、國內外企業實習
本校訂有「建國科技大學學生校外實習實施要點」(請參閱附錄2.1-6),本系鼓勵教師在學期中先行安排學生至企業參訪,再依照開設之課程,赴企業參加下列之實習課程:暑期課程、學期課程、學年課程或海外實習課程,與實習機構協議簽訂「產業實習合約書」,鼓勵同學至業界實習,並承認校外實習學分。96-101學年校外實習如下:
96-102學生參加校外實習統計表 |
||||
年度 |
寒暑假 |
全學期(含四上、下) |
||
參加人數 |
已完成 |
參加人數 |
已完成 |
|
102 |
69 |
未完成 |
時間未到 |
時間未到 |
101 |
11 |
11 |
22 |
21 |
100 |
38 |
33 |
32 |
32 |
99 |
16 |
9 |
10 |
7 |
98 |
27 |
20 |
8 |
8 |
97 |
30 |
24 |
0 |
0 |
96 |
63 |
48 |
0 |
0 |
三、學術競賽
本校研發處訂有「建國科技大學學生參加實務性標竿型競賽活動獎補助要點(參閱附件2.2-5)」,鼓勵學生積極參加全國競賽或國際競賽,獎助部份最高獎金五萬元為上限。
四、學程與證照
本校訂有「建國科技大學學程實施辦法(參閱附件2.2-6)」,而工程學院依據此辦法辦理學院學程,目前設有「防災科技」專業特色整合學程、「創意產品設計開發」專業特色整合學程及綠色能源科技與機電整合」專業特色整合學程,透過跨系及跨學域的課程安排,使同學有機會進行廣度及深度的學習,培養學生第二專長,以提昇學生的就業與進修競爭力。
97年級入學學生取得證照數共430張,其中包含入學前取得共270張,入學後取得證照共160張,其學生取得證照比例約97%。由此可知學生實務能力。
日間部入學前後證照統計表:
班級 |
班級總人數 |
入學前未取得 |
畢業前未取得 |
入學前證照數 |
入學後證照數 |
未取得比率 |
取得證照比率 |
日四技四甲_97入 |
51人 |
11人 |
1人 |
70 |
86 |
2% |
98% |
日四技四乙_97入 |
50人 |
11人 |
2人 |
200 |
74 |
4% |
96% |
夜四技四甲_97入 |
57人 |
13人 |
10人 |
157 |
11 |
18% |
82% |
工程學院跨領域整合學程
學程 |
研發重點 |
研究群 |
開課系(所) |
「防災科技」 專業特色整合學程 |
◆災害防治 ◆類比通訊 |
◆防災與防治技術 ◆衛星定位與數據廣播技術 |
土木系、電通系 |
「創意產品設計開發」 專業特色整合學程 |
◆產品設計開發 ◆創新商品設計 ◆創意與設計 ◆配飾設計 |
◆設計開發技術 ◆商品設計技術 ◆創意設計技術 ◆創新設計技術 |
機械系、商設系 數媒系、美容系 |
「綠色能源科技與機電整合」專業特色整合學程 |
◆機電整合 ◆燃料電池 ◆風力發電 |
◆綠色能源技術 ◆機電整合技術 ◆智慧型控制技術 |
自動化系、電機系、電子系 |
在專業證照推動方面,本校訂有「建國科技大學學生基本能力畢業門檻實施辦法」,學生除應依本校學則規定修滿應修之學分外,應取得相關證照(專業能力、語文能力、電腦能力、CPR能力),以佐證具備下列基本能力,始得畢業,本系透過課程安排方式,協助學生在畢業前取得多張證照,。對於未取得證照者,規劃相關補救教學措施,並辦理校內檢定,以強化學生之就業適應能力。
五、國際交流
本校設有國際事務處,掌管學術交流之相關規章,為鼓勵本校品學兼優之學生參與國際合作與學術交流活動,包含赴本校姊妹校參訪、短期研習及選讀學分、出席國際學生會議,或參加國外學術論文發表會,或經專案奉准之國際學術交流活動,以擴展學生國際視野,促進文化學術交流,訂定「建國科技大學獎助學生參與國際交流計畫實施要點(參閱附件2.2-9)」,並針對參與國際學術交流計畫學生,凡獲推薦且經核准之學生,每人獎助上限為所需活動團費(含來回經濟艙機票、保險、簽證費、機場服務費及報名費等)為原則,但最高不得超過新台幣五萬元整。
六、校內外獎學金/助學金
本系學生可依據本身條件與情況申請校內外獎學金/助學金:
(1) 校外獎學金/助學金:
獎學金名稱 |
獎學金名稱 |
台灣人壽保戶子女獎學金 |
行政院農漁會農漁子女獎助學金 |
財團法人張榮發基金會清寒助學金 |
高雄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|
台中市政府中低收入原住民獎學金 |
南投縣中等以上學校優秀學生獎學金 |
台北縣新住民子女優秀學生獎學金 |
屏東縣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學生獎學金 |
苗栗縣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|
新竹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|
台北縣新住民子女清寒學生助學金 |
嘉義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|
台北縣原住民學生就讀私校獎助學金 |
桃園縣政府清寒優秀原住民獎學金 |
財團法人台灣學產基金會助學金 |
嘉義市第56期中正紀念獎助學金 |
大碩清寒獎助學金 |
雲林縣政府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|
台北縣原住民學生考取大專獎助學金 |
台中縣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|
財團法人許振乾文教基金會甲種獎學金 |
台南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|
財團法人大力卜慈善基金會獎學金 |
花蓮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|
財行天宮資優學生長期培育獎學金 |
桃園縣小康計畫仁愛獎助學金 |
台中市第二信用合作社研究獎學金 |
台南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|
財團法人東光教育獎助基金會(一般) |
嘉義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|
財團法人東光教育獎助基金會(殘障) |
台中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|
財團法人劉羅柳氏文教基金會獎學金(研究生) |
嘉義市嘉女獅子會大學清獎助學金 |
財團法人松山慈祐宮績優生獎學金 |
澎湖縣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|
財團法人台北市博愛福利獎學金 |
高雄市逢甲歡喜人協會獎學金 |
財團法人漢儒文化基金會獎學金 |
宜蘭草湖玉尊宮家境清寒獎學金 |
財團法人劉羅柳氏文教基金會獎學金 |
宜蘭縣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|
高雄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|
財團法人嘉新兆福基金會獎學金 |
教育部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 |
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助學金 |
財團法人白曉燕文教基金會警察子女獎學金 |
|
(2).校內獎學金/助學金
吳林準老夫人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
|
1.本校日間部、進修部及進修學院校學生。 2.全學年學業成績平均在八十分以上且操行甲等,及符合家境清寒條件者。 3.參加全國或國際技能競賽獲獎前三名或考取乙級以上證照者。 4. 具好人好事具體事蹟或孝行楷模,且符合家境清寒條件,經班導師實地訪視屬實,足為表揚而推薦者。 |
工程學院學生獎學金 |
1、德育獎學金。 2、智育獎學金。 |
黃乎兒先生清寒優秀學生獎金 |
1. 本校學生。 2. 全學年學業成績平均在八十分以上,操行甲等及符合家境清寒條件者。 |
白雲寺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|
1.建國科技大學研究所、日間部、進修部及進修學院校學生。 2.全學年學業成績平均在八十分以上且操行甲等,及符合家境清寒條件者。 3.參加全國或國際技能競賽獲獎前三名或考取乙級以上證照者。 4. 具好人好事具體事蹟或孝行楷模,且符合家境清寒條件,經班導師及系主任證明屬實,足為表揚而推薦者。 |
建國科技大學弱勢學生共同助學金 |
1. 家庭年所得新臺幣70 萬元以下。 2. 家庭應計列人口之存款利息所得合計新臺幣2 萬元以下。但存款利息所得來自18%優惠存款者,得檢附佐證資料,由學校函報教育部專案審核認定。 3. 家庭應計列人口合計擁有不動產價值合計新臺幣650 萬元以下。 4.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 60 分以上。 |
建國科技大學工程學院全興獎學金 |
1.每系所前一學年之學業平均成績。 2.除學業成績外,另設定加分標準。 |
表2-5 96-101(學)鼓勵學生交流、成長與學習之措施與執行成效
96年-101年度學生參加國內外學術研討會
學年度 |
篇數 |
人次 |
95年 |
4 |
8 |
96年 |
4 |
6 |
97年 |
31 |
47 |
98年 |
4 |
4 |
99年 |
33 |
40 |
100年 |
18 |
34 |
101年 |
56 |
101 |
合計 |
150 |
240 |
96-101年度學生參加國內外競賽
學年度 |
國內 |
國外 |
小計 |
96學年度 |
10 |
|
10 |
97學年度 |
19 |
|
19 |
98學年度 |
12 |
1(兩岸) |
13 |
99學年度 |
13 |
4 |
17 |
100學年度 |
14 |
12(含2件兩岸) |
26 |
101學年度 |
31 |
12 |
43 |
|
|
合計 |
128 |
96-101年度學生參與產學合作案
學年度 |
執行合作案金額 |
件數 |
人次 |
96學年度 |
2,851,070 |
37 |
69 |
97學年度 |
1,305,240 |
32 |
126 |
98學年度 |
2,025,270 |
28 |
131 |
99學年度 |
2,599,250 |
33 |
131 |
100年度 |
1,968,050 |
32 |
39 |
101年度 |
396,500 |
32 |
23 |
合計 |
11,145,380 |
194 |
519 |
相關辦法:
(1)學生參加學術性競賽活動獎補助辦法(下載)
(2)證照補助獎勵實施辦法(下載)
(3)獎補助學生參與國際合作與交流計畫實施要點(下載)
(4)學校/學程具有鼓勵學生交流、成長與學習之適當政策,及其執行成效
(如社團活動、國內外學術研討會、交換學生、國內外實習、各項奬學金/奬助金、校內外或國際競賽等)。
執行成效:
(1)學生參加競賽統計表
(2)學生參與產學合作案統計表
(3)學生發表論文統計表
- 101學年度
- 100學年度
- 99學年度
- 98學年度
- 97學年度
- 96學年度
(4)學生國際交流統計表
- 101學年度
- 100學年度
- 99學年度
- 98學年度
- 97學年度
- 96學年度